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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积极推进“四普”新发现文物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10 11:26 来源:亳州市文物保护发展中心 作者:卢鑫 浏览: 【字体大小:

近日,春暖乍寒,积雪尚未消融,亳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业务指导组一行,在市“四普”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文物局)三级调研员徐艳球的带领下,踏泥泞、穿荆棘,深入田间地头,对亳州市谯城区“四普”新发现的一批古墓葬实地开展文物认定工作。

文物认定是文物普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前期文物调查摸排,谯城区新发现6处11座待认定的古墓葬。市“四普”业务指导组按照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通过勘察现场遗存、查阅文献资料、研究论证等方式,集中对该批古墓葬进行文物认定。认定明代墓葬2座、清代墓葬4处8座和晚清至民国初年墓葬1座。其中,认定的清代墓葬有因军功累升至记名提督封赠称号“光禄大夫建威将军”韩大武墓,有因子孙刘世俊(随左宗棠收复新疆积功至记名提督)而封赠其三代先人“诰封建威将军一品夫人”刘氏墓3座,也有封赠葛文义及其二代先人“清封振威将军”墓3座,还有封赠先人性质的“诰封武威将军”蒋氏墓1座。这批文物是亳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发现之一,它们不仅见证了亳州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历史,而且为进一步挖掘亳州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文物考古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转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以来,亳州市“四普”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工作和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认定、登记工作。同时,根据谯城区“四普”工作实际,制定了富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强化市、区两级联动,成立“三普”文物复查组和新发现文物调查组,形成了“双管齐下,分组推进,同步实施”的工作格局。截至2月底,谯城区已完成“三普”文物复查任务,同时实现了文物实地调查区域全覆盖,新发现调查共收集文物线索93条,新发现待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65处。下一步,我们将抓紧组织实施新发现古文化遗址勘探认定和其他类别文物认定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确保“四普”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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